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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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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4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之股权交割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集团”)和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泰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7)转让其所持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8月25日,公司接到中信集团通知,本次交易已于2014年8月25日完成交割。具体请参见中信泰富于2014年8月25日刊发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公告。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对比如下:

 交割前 交割后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信集团。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4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可转债转股致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降低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41号)核准,2012年12月19日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下同)6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3年1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海直转债”于2013年6月19日进入转股期。有关事宜见201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直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自2006年6月5日起至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公司(下称“中海直”)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239,572,064股。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其持股比例由2006年6月5日占公司总股本513,600,000股的46.65%降至2014年8月25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575,316,830股的41.64%,持股比例被动降低5.01%。

 截至2014年8月25日收盘,公司“海直转债”尚有215,340,400元在挂牌交易,已累计转为公司A股股份61,716,830股。因转股公司总股本由513,600,000股增至575,316,830股。中海直持有公司股份239,572,064股,占未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46.65%,截至2014年8月25日收盘后中海直持有公司股份仍为239,572,06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1.6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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