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在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公司披露2013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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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前五大客户中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客户及前五名客户合计数有误:
1、原披露的排名第三的客户,实际排名应为第五;
2、实际排名第三的客户销售额为10,552,424.47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95%;
3、实际排名第四的客户销售额为10,230,739.12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89%。
4、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应为99,635,572.6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应为18.40%
公司现将2013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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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对于公司因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