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晓燕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登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登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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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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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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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6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4.95%),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期限为一年。截止报告期末,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由113,670,763股减少至75,070,7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4.58%下降至9.6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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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肥西百大购物中心和滨湖百大购物中心(世纪金源店)分别于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18日开业运营。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蚌埠百大购物中心二期项目尚处于规划建设阶段,报告期内该项目不产生经营收益。
3、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邹吉昌先生书面辞呈。为保持公司治理连续稳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京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报告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大易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百大易商城)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京东”)达成合作意向,百大易商城拟以“中国特产安徽馆”的形式入驻京东开放平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百大易商城将在完成系统对接、具体运营方案等前期工作后上线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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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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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徽商银行(03698,HK)于2013年1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徽商银行股份4,295,029 股,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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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晓燕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