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作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学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学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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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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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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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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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201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改制的提示性公告》,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2. 201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介机构对本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本公司的尽职调查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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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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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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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作荣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4-17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投入的融资需求,2014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此次支付担保费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3、 201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1名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标准,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4月,2014年4月改制完成后更名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4066.1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公司主营:农药化学品、化肥、兽药、饲料及化工产品,热电生产及经营,医药产品、农产品流通,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等。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3亿元,利润总额4.25亿元,总资产28.92亿元,净资产14.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4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确定担保费率为年0.3-0.55%。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
2、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用: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2013年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8.88亿元,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888万元。担保费率为年1%。预计2014年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将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4.4亿元,预计将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约157万元,担保费率为年0.3%-5.5%。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需要向银行进行融资,按照相关要求,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26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为融资顺利到位,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公司按照担保额度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4-1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作荣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