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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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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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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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89.43%、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上升2607.0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78.86%,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日市场汇率波动。
2、应收票据较期初上升238.47%,主要系收到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利息较期初上升128.45%,主要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4、其它应收款较期初上升43.57%,主要系进口设备信用证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
5、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45.00%,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61.02%,主要系支付上年度职工年终绩效薪资。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31.99%,主要系根据税收法规计缴的税款减少。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下降71.64%,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影响减少。
9、营业税费较上年同期上升72.80%,主要系营业税纳税范围收入增加。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19.20%,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的账面汇兑损益变动。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40.60%,主要系根据会计政策应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3.83%,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减少。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38.10%,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1.83%,主要系采购生产物资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六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盛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南通盛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六方共同签订《关于<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六方协议》(以下简称“《六方协议》”)。根据《六方协议》约定,《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项下的业主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由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享有和承担。由于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各方签订《六方协议》约定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2月27日,公司接到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称,《六方协议》中威望实业的权利、义务由威望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综上,《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的合同业主方主体已明确为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两份《海工船舶建造合同》已于2014年3月18日起正式生效,目前正处于合同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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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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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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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股票简称:润邦股份 编号:2014-02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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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咨询联系人:刘聪 朱小雪
咨询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电话:0513-8010020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