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3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2年5月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收购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9%股权以及收购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2年9月办理完毕收购的相关手续。目前,世联行直接持有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100%的股权;世联行直接持有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世联信贷”)29%的股权,通过盛泽担保间接持有世联信贷42%的股权,通过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世联投资”)间接持有世联信贷29%的股权,直接或间接持有世联信贷100%的股权。世联行、盛泽担保作为担保人对世联信贷提供担保,并与深圳世联云贷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联云贷合伙企业”)于2014年3月17日在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该担保协议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和盛泽担保对世联信贷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如下。
(1)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期间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2月28日 |
流动资产 | 25,163 | 27,953 |
资产总额 | 26,203 | 28,992 |
流动负债 | 19,406 | 21,89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00 | - |
负债总额 | 19,406 | 21,891 |
净资产 | 6,797 | 7,101 |
营业收入 | 4,474 | 882 |
利润总额 | 941 | 405 |
净利润 | 640 | 304 |
(2)信用等级:B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保证金、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等。
(2)担保范围不因债务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的其他形式担保而受到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世联云贷合伙企业向世联信贷提供5000万元融资,用于补充世联信贷家圆云贷产品的流动资金需求。为了保障世联云贷合伙企业所有投资人权益,世联行和盛泽担保同意为世联信贷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2.世联信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该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1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5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总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3. 担保协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深圳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截止2014年3月1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5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总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但 斌 张 炯 陈杰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