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2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4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21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15:00至2014年3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富厂区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8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2、《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所持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认购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三,3.00元代表对议案三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3.1,3.02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3.2,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 案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议案1至议案3统一表决100.00
1《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1.00
2《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0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所持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认购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3.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控股”的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266买入1.00元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15:00至2014年3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3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控股”(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2《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所持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认购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