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00007-14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详见公告临2012-017)。
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陕西西部拍卖有限公司、陕西汇金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开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4年4月2日上午10时在西安中院涉外法庭对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进行第十一次公开拍卖。拍卖资产主要包括:
序号 | | 标的名称 | 标的信息 | 参考价(元) | 单价(元/㎡) | 竞买保证金 |
1号标的 | 上海市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 27层商用房 | 1025.16㎡ | 15899470.26 | 15509.26 | 200万元 |
2号标的 | 5层商用房 | 3953.13㎡ | 57957657.71 | 14661.21 | 700万元 |
3号标的 | 6层商用房 | 2389.87㎡ | 35038379.06 | 14661.21 | 400万元 |
4号标的 | 22层部分 | 926.51㎡ | 13583755.01 | 14661.21 | 200万元 |
5号标的 | | 应收债权 | / | 257926.62 | | 5万元 |
6号标的 | | 应收股利 | / | 183051.12 | | 3万元 |
具体公告详见陕西西部拍卖有限公司、陕西汇金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开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在《文汇报》8版发布的司法强制拍卖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