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东风汽车公司通知,东风汽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东风汽车公司通过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33.43%的股份,东风汽车公司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0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东风汽车公司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4年3月17日,东风汽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44,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公司的价值、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当前公司的股价,东风汽车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3.1元/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后的未来18个月内,东风汽车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可能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东风汽车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风汽车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