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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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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内容

 叶远西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承诺时间:2010年7月8日

 3、承诺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

 4、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内容

 叶远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分别承诺:(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承诺时间:叶远西、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签署承诺;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于2010年6月29日签署承诺。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内容: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及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保证将禁止利用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

 2、承诺时间:2009年1月18日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除经营地块号H123-0011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外,不再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2、承诺时间:2010年7月8日

 3、承诺期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

 4、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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