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本次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 行 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青谊、任锋
电 话:0571-89880808
传 真:0571-8988080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朱洁、马丰明
联 系 人:蒋海洋、丁勇才、胡为敏、郭盟
电 话:021-68766058 010-60838910 010-60833677 010-60833688
传 真:010-60833659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