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周传良
(六)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出席情况:本次大会到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58人,共代表15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844,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48,781,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063,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
公司董事周传良、黄振彬、宋支边、刘立斌、孙响林、陈永石;监事李刚、郭中强、宋小红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高管赵院生、李勇、杨民平、王绍鹏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议案
同意284,884,30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202,376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58,2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表决结果:通过。
新修订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对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285,220,779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42,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81,6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该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同意284,838,779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51,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954,6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披露于2013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请查阅《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申明、廉军魁
(三)结论性意见
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