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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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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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让企业“生得顺利、退得顺畅”的生态环境

 企业生生死死将成为常态。目前的状况是“生得不太顺畅”,“退得特别困难”。应大力构建“生得顺利、退得顺畅”的产业生态,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1、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可采用“负面清单”制度。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就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领域”。2005年、2010年先后发布两个“36条”,至今已近十年,仍未有效解决“玻璃门”困境。调研中,我们深切感到民间资本创新创业进入了活跃期,进一步开放市场是转型升级重要途径。建议将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负面清单”概念用到国内,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具体化,发布禁止民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清单,其余一律放开。这将使我国市场制度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极大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限制垄断企业向产业链竞争环节不当延伸。天然垄断和行政性企业处于强势地位,近年出现的一些情况引起关联企业的担心。如电网企业把“网”的天然垄断性延伸到输变电装备、施工、电缆。企业反映,没有被电网收编的企业,面临订单减少、利润下滑,甚至生存困难;有关部门出资13亿元,支持16家央企组成电动车产业联盟,整车、电池、电控、电机自成体系。湖南一公司反映,国企在体制内配套、封闭运行,专业化公司很难发展。近年五大发电集团各自布局上下游产业链,在招标中,往往照顾关联企业,民营企业有“温水煮青蛙”的恐慌感。一家公司给中国电信的供货占业务量的80%,回款往往要拖九个月甚至一年,企业很无奈。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有违经济规律和效率原则,剥夺了其他企业的生存空间。建议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修改《反垄断法》,明确限制天然垄断和行政性垄断企业向产业链可竞争领域延伸,对不当延伸部分强制分拆或退出。

 3、选择重点行业突破专业性审批瓶颈。调研发现,在此次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之外,还有一些专业性审批对企业影响很大。医药、医疗器械、环保、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城市公共服务、能源及相关产业等行业对此反映突出。一家制药企业反映,最近五年药监部门以各种理由不批新药,上报材料排队就得两年。有的药品审批耗时8年,大量投入不能回收,削弱了企业再创新的能力和动力。格林美公司反映,废弃物处理是“一地一(牌)照”制度,跨区域运输、处理受到严格限制,提高了经营成本,限制了产业和企业的成长。医药、环保、互联网与信息服务等都是新兴或高成长性产业,释放增长潜力,对优化产业结构有重要意义。建议选择一些高成长性行业的专业性审批深入调研,率先打破瓶颈。

 4、完善破产和重整机制,建立企业市场化再生和退出通道。2008年以来,我国每年退出市场的企业70-80万家,但绝大部分是非常规“注销”或“跑路”,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仅三千余件,近两年降至两千件左右。调研发现,光伏行业陷入困境,但进入破产程序的极少,大都试图在政府保护下走出困境,江西新余市甚至以地方财政为赛维偿还贷款。造船业3000多家企业,2010-2013年间90%停产或半停产,其中进入破产程序的不到10%。“破产难”不仅掩盖了矛盾,让银行、债权人和一些地方的财政背上沉重包袱,也使企业错过了再生或被整合的时机,成了“僵尸企业”。调研中我们深感地方政府维稳的压力,但是,每年几十万家企业退出市场是无法改变的现实。破产并不等于清算。从近年美国通用汽车、柯达胶卷和日本日航破产重整的案例看,企业是可以“再生”的。另外,从维护债权人权益和市场秩序角度看,依法破产清算远比非正常“注销”或“跑路”损失要小、留下后遗症更少。建议进一步修改《破产法》,制定实施细则,完善破产重整、和解等制度,打通这个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

 5、完善社会保障底线,构筑企业生生死死的基础设施。调研中企业反映,很多地方为了维稳不让企业破产,也不让企业减员减薪。但是,转型升级有时必须调整劳动结构和股权结构。不给其一个喘息的机会,搞不好企业连同就业岗位一起消失。构筑社会底线,保障人员的可流动性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建议在此轮结构调整中政府从关注困难企业,转向着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可考虑将国有资本收益的更大部分划归社保,弥补社保缺口。加快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的中央统筹,使之随人自由迁移,解除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

 另外,很多国有企业反映,企业办社会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现在央企还有医院、学校和社区管理等社会职能机构约8000个,每年补贴几百亿元,带来的结果是员工仍依托“企业保障”,不愿失去国有身份,不具有流动性。建议责成有关部门总结中海油等企业的成功经验,制定可行的计划,划拨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年度剥离辅业和企业办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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