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0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8月0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龚艳、赖延清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刘萍先生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正式聘任莫珊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焱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02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08月02日上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莫珊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莫珊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莫珊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26511518
传真号码:26981518-8518
电子邮箱:msj@danba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02日
附:莫珊洁女士简历
莫珊洁,女,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市场部主管、总经办主任等职务。
截至目前,莫珊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莫珊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2年08月0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陈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即“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陈焱女士简历如下:
陈焱,女,1973 年8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奥林巴斯(深圳)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管理会计师、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等职位,2013年7月起在本公司任内部审计部主任。
陈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