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永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颖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目前公司与大股东正积极协商,推动股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1,562,456.47 | 78,816,921.41 | 3.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19,861.84 | 2,274,799.60 | -439.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03,884.60 | -3,019,326.26 | -155.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66,082.33 | 6,566,978.33 | -137.5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9 | 0.0091 | -439.5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09 | 0.0091 | -439.56%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53,433,624.07 | 451,105,557.48 | 0.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8,028,438.64 | -200,289,676.80 | -3.86%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股票 | 000886 | 海南高速 | 540,000.00 | 360,000 | 100% | 360,000 | 100% | 1,281,6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合计 | 540,000.00 | 360,000 | -- | 360,000 | -- | 1,281,600.00 | 0.00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31.52%主要原因:原材料价格上升,成本增加所致;
2、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16.46%主要原因: 主要是去年有营业外收入,而今年营业外收入较小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7.55%主要原因:主要是今年一季度利润同比减少幅度大,以及采购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4.60%主要原因: 主要是因去年同期偿还债务而今年无债务偿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3月21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成稽调查通字13200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9,16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非流通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17% | 62,915,700 | | | |
| 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9% | 19,967,760 | | | |
| 中国银行南元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8% | 5,445,000 | | | |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 | 3,758,275 | | | |
|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1,980,000 | | | |
| 邱丽双 | | 0.7% | 1,756,666 | | | |
| 史敬民 | | 0.66% | 1,650,000 |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0.66% | 1,650,000 | | | |
| 蔡德山 | | 0.61% | 1,530,810 | | | |
|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 | 0.58% | 1,459,766 | | | |
| 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已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758,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8,275 |
| 邱丽双 | 1,756,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6,666 |
| 史敬民 | 1,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00 |
| 蔡德山 | 1,530,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0,810 |
|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 1,459,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9,766 |
| 陈秀英 | 1,209,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9,280 |
| 卢玉美 | 1,180,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016 |
| 苏琼花 | 1,123,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3,044 |
| 陆国庆 | 1,04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7,100 |
| 高志辉 | 1,002,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2,63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1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2012年业绩情况 |
| 2013年01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
| 2013年01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
| 2013年02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股改的进展情况 |
| 2013年02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2012年经营及业绩情况 |
| 2013年02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
| 2013年03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2013年一季度业绩情况 |
| 2013年03月2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情况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977.24 | |
| 合计 | -15,977.24 | -- |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在2006年四季度内启动股改程序。由于前期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司法争议,大股东所持22.53%股权的合法代表人的不确定直接导致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无法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因此公司一直未能进入股改程序。2007年9月22日,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公司25.17%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7年12月公司启动股改程序,并于2008年1月8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11年12月5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重新启动股改。 | | | 正在与有关部门就股改事宜进行沟通。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期末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为本公司持有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86)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否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因公司原大股东金岭铁矿涉及国资身份,启动股改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现金岭铁矿已将其持有的51%鑫银投资的股权拍卖转让给自然人刘永华先生。目前金岭铁矿正按流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3-02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请见公司发布的2013-028号公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营兴隆橡胶有限公司借款330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万元),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四海羽绒制造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授权总经理办理借款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借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3-02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目前公司资金紧张,为保证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公司积极寻求融资渠道。经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现与东营兴隆橡胶有限公司达成借款意向。具体如下:
一、借款协议当事人
甲方(借款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方):东营兴隆橡胶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方):深圳四海羽绒制造有限公司
二、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出借给甲方人民币330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出借日起算的一年;
2、乙方与协议签订日,以现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在借款期内,甲方按照月利率1.5%承担资金占用费用共计594万元,并保证按期一次性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用;
4、丙方以其名下面积合计3567.68平方米的房产提供借款抵押担保。抵押物账面价值851万元,现预估价值4515万元。
三、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还款,除承担上述资金占用费外,还应支付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如甲方逾期还款,乙方有权依法申请拍卖或变卖处置丙方的抵押财产。
四、协议生效条件
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说明
1、以上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与东营兴隆橡胶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