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4月24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99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海泉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和列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97,473,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刘发强、许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297,473,971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金额:本次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 亿元人民币),并在此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不超过1 年(含1 年)。
4、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5、发行方式: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
8、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上述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297,473,971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公司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307,141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本次共转增9,849.2142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32,830.7141万股增加为42,679.9283万股。据此,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830.7141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为32,830.714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679.9283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为42,679.928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发强、许明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