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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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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3—00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6,803,6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5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分立上市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高速”)分立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10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4]号《关于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核准,东北高速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及本公司,每股东北高速股份转换为一股龙江交通的股份和一股本公司股份。2010年3月1日公司成立。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1,213,2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6,396,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6,803,607股。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持有人1家,为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596,803,607股。公司分立上市时,吉高集团承诺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吉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吉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共1家,公司分立上市时吉高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吉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吉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得到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东北高速分立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经审慎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解除限售的时

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已严格履行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

3、除了本核查意见第四部分第(7)、(10)项已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本次

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存在其他未履行分立上市相关承诺的情况。

4、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6,803,6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5月3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

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单位: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位:股)剩余限售股数量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596,803,60749.19%596,803,607
合计596,803,60749.19%596,803,607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596,803,607-596,803,60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96,803,607-596,803,6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16,396,393596,803,6071,213,2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616,396,393596,803,6071,213,200,000
股份总额 1,213,200,0001,213,2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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