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1日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2013年3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陆利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9人,代表股份173,725,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73,440,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3人,代表股份2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12,10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2,9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