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3-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3,100万元竞得石狮市2012-16-01(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竞拍”),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2012-16-01号地块 | 市区福辉路东侧、宝岛路北侧塘边段 | 其中出让面积32,698
(49.05亩)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28% | ≥3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公司参加上述目标地块的挂牌出让活动及其竞买成交总价款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股东大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签订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