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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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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2日上午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4,250,8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36%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表决和通过结果如下:

1、关于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44,250,808100%0%0%

2、关于选举胥大鹏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44,250,808100%0%0%

3、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44,250,808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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