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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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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再调楼宇印花税率抑楼市泡沫
张天国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2日宣布,新推出两项楼市管理措施,包括提高买卖楼宇印花税税率至最高为交易额的8.5%,和非住宅物业买卖在签订买卖协议后便须缴付印花税。曾俊华表示,措施旨在防范楼市风险进一步恶化。

 全面提高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的具体措施为,200万港元或以下交易的印花税税率,将由100港元增至交易额的1.5%;其它交易的税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税率由交易额的4.25%调整为交易额的8.5%。除指定豁免外,新税率适用于所有个人或公司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交易。

 关于新税率的豁免范围,与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基本相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在签署买卖协议时并没有拥有其它香港住宅物业,即是打算只拥有一个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首次置业、已出售原有物业等待再置业,以及想换楼的人士,可获豁免缴付新增的税率,只须按现时的税率缴付印花税。

 此外,当局还将修订《印花税条例》,令非住宅物业,包括商铺、写字楼、工厦、车位等的交易,在签订买卖协议后,便须缴付印花税,而非待签订转易契约时才缴纳。此做法跟住宅物业交易做法看齐,增加买卖非住宅物业成本,阻止炒风蔓延至非住宅市场。

 两项措施将于2月23日正式生效。在2月22日或以前签署的买卖协议不受影响。特区政府将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亦会要求立法会赋予权力,在适当时间用附属法例形式更改相关税阶和税率。(张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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