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提供方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不再适合担任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为此,公司进行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遴选工作,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遴选中胜出。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批准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酬金。
上述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