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30时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象屿保税区银盛大厦9楼培训室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9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1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均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市象屿保税区银盛大厦9楼
电 话:0592-5603375
传 真:0592-5051631
邮 编:361022
联系人:廖杰、曹丽
四、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3、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一: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