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2-02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九牛”)的通知,宁波九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宁波九牛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杨卫新先生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增持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51,800,06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3.57%;本次增持后,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合计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51,929,06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3.59%。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2 年11月15日,宁波九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29,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72%。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增长的信心,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2年11月15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九牛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关注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