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2-27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8月13日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135,486,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135,486,0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审议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同意股数135,468,0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3、审议关于与生活公司签订十年期关联协议的议案

 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即:云南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109,047,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青燕律师、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