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产品及出租厂房/设备。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为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及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上述关联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控制。
201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采购类7448.95万元,销售类501.07万元,租赁类345.04万元。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201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采购类5330万元,销售类800万元,租赁类380万元。关联董事James Chen(陈志俊)、何志杰、韩敬崇、麦乐坤、林子弘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万元) | 2011年实际发生(万元)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塑料瓶盖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5,323 | 7,286.73 | 2.59% |
| 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6 | 8.29 | 0.00% |
| 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 | 0.85 | 0.00% |
| 小计 | 5,330 | 7,295.87 | 2.5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商品 | 纸箱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550 | 421.18 | 0.12% |
| 胶袋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08 | 0.00 | 0 |
| 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 | 71 | 42.45 | 0.01% |
| 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33 | 7.24 | 0.00% |
| 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38 | 30.20 | 0.01% |
| 小计 | 800 | 501.07 | 0.12% |
|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设备 | 出租厂房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63 | 133.52 | - |
| 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 | 77 | 74.88 | - |
| 出租设备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40 | 136.62 | - |
| 小计 | 380 | 345.04 | - |
3、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27日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12年1月1日-4月27日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塑料瓶盖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357 |
| 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 |
| 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 |
| 小计 | 1,35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商品 | 纸箱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78 |
| 胶袋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 |
| 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 | 6 |
| 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1 |
| 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4 |
| 小计 | 90 |
|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设备 | 出租厂房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53 |
| 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 | 25 |
| 出租设备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46 |
| 小计 | 124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单位 | 关联关系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法定
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总收入 | 净利润 |
| 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 | 珠海 | 1,710万美元 | 招镜炘 | 生产及销售塑料瓶盖 | 43,019 | 13,693 | 26,096 | -1,000 |
| 杭州中富果蔬保鲜包装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 | 杭州 | 7,900万人民币 | 招镜炘 | 生产及销售塑料瓶盖 | 11,911 | 8,421 | 8,322 | 176 |
| 成都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 | 成都 | 3,400万人民币 | 招镜炘 | 生产及销售塑料瓶盖 | 4,314 | 1,631 | 2,207 | -863 |
| 沈阳中富胶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 | 沈阳 | 7,000万人民币 | 招镜炘 | 生产及销售塑料瓶盖 | 7,387 | 6,176 | 6,380 | -809 |
2、履约能力分析
所涉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货款支付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的市场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1)日常购销通过此类交易达到产品的配套,满足部分客户的需求,促进产品的销售。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在较长时间内会持续。
(2)本公司将闲置厂房和设备出租给关联方胶盖厂,可以获得租金收入。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在较长时间内会持续。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1)产品规格配套,质量可靠,价格适中,距离近运输费用低,方便快捷。
(2)将闲置厂房和设备出租给关联方胶盖厂可以保障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配套需求,提升产品销售竞争力。
3、交易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鉴于日常购销类交易是由分布在各地的众多子公司进行交易,单笔交易的数量少金额小,故双方只是约定框架性协议,由各地的子公司根据需要具体进行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2、公司已和珠海中富胶盖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协议,其余的厂房和设备租赁协议由相关各方具体签订和执行。
六、审议程序
1、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2011年度)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James Chen(陈志俊)、何志杰、韩敬崇、麦乐坤、林子弘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客观、公允,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