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在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20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建一先生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45,728,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马维山、张彦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工作报告部分。
2、《关于<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监事会工作报告部分。
3、《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46,873,728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6,873,7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2)。
6、《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启明信息《2011年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4月6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4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询阅读。
7、《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公告。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全文见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9、《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45,72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做了201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2年4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