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30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2、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周五)上午9:30;
3、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湖镇新区腾昌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辉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9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政村先生、张琦女士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内部管理制度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299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钟明强先生、奚必仁女士进行年度述职,钟明强先生接受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委托,代其向股东大会作了年度述职。《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律师、张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