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由于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出差,特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56,043,4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94%。
2.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356,043,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30000元增加到每年50000元。
2.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56,043,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类别 | 资产名称 | 计提时间 | 账面余额 | 已计提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可变现净值 | 本期应计提金额 | 当年转销 | 期末余额 |
| 库存商品 | 粘胶短纤维 | 6月30日 | 26,855.74 | - | 26,855.74 | 21,297.04 | 5,558.70 | 8,105.60 | 3,195.95 |
| | | | | | |
| 原材料 | 干浆 | 6月30日 | 8,563.42 | - | 8,563.42 | 5,791.16 | 2,772.26 | 2,772.26 | - |
| 合计 | 66,768.41 | 706.06 | 66,062.35 | 51,988.54 | 14,073.81 | 10,877.86 | 3,195.95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利润表中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4,073.81万元,计提跌价的存货在生产领用和销售结转成本时相应转销10,877.86万元,对2011年净利润实际影响额为减少净利润3,195.95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鲁鸿贵 焦 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