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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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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

 一般而言,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只能从两个方面入手,消除竞争性业务和消除竞争性的股权关系。消除竞争性业务是通过资产重组将竞争性业务进行整合或者处理,将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整合到上市公司之中或者剥离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消除竞争性的股权关系则是指通过集团公司的整体上市使得投资者直接持有集团公司的股份,没有控股母公司也就没有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处理同业竞争问题最常见的四种方法是监督与承诺、托管与租赁、资产重组和整体上市。

 监督与承诺是处理同业竞争问题最方便的方法,由大股东做出避免竞争的承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成本低、方便快捷,缺点是只约束大股东的行为而没有同业竞争关系上的实质性改变,因此只能作为过渡时期的一种临时手段。

 托管与租赁是指同业竞争的双方将竞争业务通过托管或租赁的方式集中到一家公司的控制之下,以此消除同业竞争关系。这种方法消除了竞争性的业务,但是仍然不够彻底,而且有很多资产不适合进行托管或租赁。虽然比监督与承诺方式更好地解决了竞争,但是托管与租赁方式仍然只是被用作过渡方式。

 资产重组则通过对竞争性资产进行买卖整合彻底地消除了同业竞争关系,主要有现金购买、资产置换、定向增发等三种方式。资产重组可以彻底地消除同业竞争关系,业务的整合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而且应用范围广泛,从历史遗留的问题到新产生的问题,从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大的主营业务到较小的非主营业务,都可以解决。资产重组的风险则来自于业务的整合,如果整合不利,就会面临业绩的下滑或者高昂的重组成本。

 整体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将其非上市部分改制上市,并与原上市子公司整合为一家上市公司,以改变集团公司分拆上市的状态。整体上市能够改变母公司控股上市公司的格局,因而在消除同业竞争的多种方法中是最彻底的一种。用整体上市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企业其未上市部分资产质量必须达到上市的要求,企业尤其是国企的上市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而且上市过程中涉及较大规模的资产交易和定价,容易产生内幕交易、资产价值高估等不规范现象。

 与整体上市相比,资产重组方式适用范围广,方式灵活多样,风险和成本较低。从企业角度看,选择资产重组方式能够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又可以避免发生重大的股权结构变动,在时间上比整体上市灵活,可以随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也可以在企业上市之前对资产业务进行微调,便于企业选择最优的市场时机进行重组。从市场角度看,资产重组没有引起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大变化,只是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进行了优化调整,因而对市场的影响较小。但是,资产重组不改变母公司控股的股权特点,因而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问题无能为力。

 整体上市则比普通资产重组复杂得多。从企业角度讲,整体上市能够使集团公司直接上市融资,扩大融资平台,同时使资产在市场中得到价值的认同和提升。但是整体上市成本较高、对资产要求较高,而且风险较大,不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一般不会选择这种方式。从市场来看,整体上市不仅能够彻底地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且能消除上市公司的母子控股公司结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母公司占款等问题也随之解决,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资本市场的规范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整体上市能够扩大市场的股票供给量,催生大盘蓝筹股,对于抑制投机、维持资本市场的稳定有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整体上市是对于早期分拆上市的一种纠偏。

 对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资产重组和整体上市都是有效的方式,但是整体上市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有积极意义,因此应该是优先的选择。随着中国资本市场20年来的改革和发展,市场成熟度不断加深,监管经验不断丰富,各种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违规担保、上市公司小型化、行政干预、市场投机情绪过高等。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也同样面临着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问题,部分改制成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障碍。为了使资本市场更加规范和有效,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合理,分拆上市和国企部分改制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整体上市不仅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最彻底的方式,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对于建立公平有效的资本市场秩序、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有积极的意义,因此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改革其弊端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应该针对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特点,拟定相关的政策来促进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

 虽然整体上市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最优的选择,但是适合实施整体上市的企业在资产质量和管理能力上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除此之外,整体上市只适合解决已经存在的集团内同业竞争,对于上市后经营过程中新产生的同业竞争无法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而且如果在竞争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小而整体上市都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局部的资产重组是更为有效的方式。资产重组相对于整体上市的灵活性决定了它是整体上市的必要补充,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可或缺的方式。

 解决中国同业竞争问题所面临的独特困难决定了其必须依靠政府推动的特点,国企特殊地位、体制壁垒、产权交易机制障碍、国企股权和资产的复杂性、市场的投机性等都不是市场自发力量能够解决的困难。因此,整体上市作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优方式需要政府的推动,资产重组也需要更好的政策和市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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