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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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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田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国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1,184,625,036.791,107,931,646.88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58,246,411.45740,006,362.682.46%
股本(股)100,000,000.0010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587.402.4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62,963,292.84163,297,073.226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240,048.7712,826,819.5342.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977,203.39-19,169,169.03438.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5-0.19438.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7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7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11.96%-1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11.78%-10.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1.田昱、夏传武、王杏才、程文、程利、李超、董海军、魏代英、胡爱武、袁军、魏敢;2.周鲁平、刘宇宽;3.全体股东;4.田昱、夏传武、程文、程利、董海军、魏敢、袁军、冯健、陈新民、周诗红、魏代英、周鲁平;5.王杏才、李超、李彤彤;1.在公司上市前签署《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任职资格及竞业禁止等事项的承诺书》。2.在公司上市前签署《核心技术人员关于竞业禁止等事项的承诺书》。3.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中,田昱、夏传武、程文、程利、董海军、魏敢、袁军同时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离职后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5.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中,王杏才和李超同时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后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履行中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1.上市前所有股东;2.田昱、夏传武1.若税收主管部门对股份公司2005年1月1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完成之日期间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款进行追缴,将以现金方式,按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持股比例,全额承担股份上述期间应补交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如在租赁期内因现租赁厂房拆迁原因致使公司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二人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其中田昱承担损失的60.71%,夏传武承担损失的39.29%。履行中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8,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4.25 
所得税影响额-22,245.86 
合计126,059.89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较年初余额减少100.00%,原因是本季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减少69.50%,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新厂房和新机器设备本季度部分转入使用。

3、短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加251.98%,原因是本季度增加全额保证金短期贷款。

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增加183.60%,主要原因是本季度预收处理设备款等。

5、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1.03%,主要是本季度客户订单大幅增加,产品生产销售大幅增加。

6、营业总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2.78%,主要是本季度客户订单大幅增加,产品生产销售大幅增加。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8.34%,主要是本季度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减少。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77%,主要是本季度营销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76%,主要是本季度营销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2.18%,主要是本季度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的增加。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9.45%,主要是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回收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减少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67.00%,主要是本季度收到政府补助14.85万元。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714.58%,主要是本季度捐赠支出了9000元。

14、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长57.36%,是因为本季度利润增长。

1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288.21%,主要是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款共计495万元及政府补助14.85万元。

1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10.78%,主要是因为本季度订单增加,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增加,以及管理人员工资调整。

1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本季度处理设备收回现金。

1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本季度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本季度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本季度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现金。

2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1.11%,主要是本季度支付短期贷款全额保证金现金增加。

2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481.66%,主要是本季度购汇汇兑收益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6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李彤彤2,999,780人民币普通股
王杏才2,775,00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1,595,835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362,949人民币普通股
李超1,332,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1,16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138,99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92,052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鸿道1期集合资金信托958,083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98,943人民币普通股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45.00%~~65.00%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035,530.4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与核心客户合作深入,合作产品面加宽。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昱

201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卓翼科技 股票代码:002369 公告编号:2011-01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其中监事周鲁平授权胡爱武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武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提交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整改计划》客观地反映企业现阶段治理状况,整改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卓翼科技 股票代码:002369 公告编号:2011-01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201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整改计划》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201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于2007年4月1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深圳证监局于2008年6月3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以及深圳证监局于2009年8月2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项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卷》,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治理总体上比较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在公司治理细节方面还需要继续完善和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政策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二)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 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四)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

(一)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田昱先生及夏传武先生,其中田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9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7%;夏传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4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保持独立,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2、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公司所有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召集程序、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未发生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股东大会设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已的意见,公司管理层也针对股东的提问予以解答,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保存完整、安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各重大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先审议后实施,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会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召开会议,与管理层沟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公司所有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召集程序、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保存完整、安全,会议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并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

2、 董事

董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并且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内部审计等方面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公司没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兼职,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董事会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的任免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也不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监事与监事会

1、 监事会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公司所有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召集程序、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保存完整、安全,会议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并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责,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出具专门意见。监事会近3年没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没有发现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2、 监事

监事会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除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余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产生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在日常监督及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则办事,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要求,选聘、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截止本次自查完成之日,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也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公司内部控制

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和严格监督下,全面落实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防范了各类风险因素,确保了企业的有序经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内部经营管理、融资担保、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这些制度明确界定了有关部门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确保其按权限履行职能;不断完善了控制架构,健全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了董事会及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2、 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了3名专职人员,直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行使内部监督职能。内审部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监督公司经营活动正规合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就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各类风险。

(六) 信息披露管理及透明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接待投资者和调研机构的来访和咨询,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并且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

三、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通过本次自查,认为公司治理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的失误。但上市公司的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不懈的努力,作为一家上市不久的公司,更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治理工作,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自查中发现公司在以下方面还需要逐步提高:

(一) 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政策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协会安排的培训和学习,同时积极要求保荐机构组织有关培训和学习,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监管部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订,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规定,这就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续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的自觉性。

(二)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了一些原来的制度未覆盖到的或者规范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某些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已有一套比较有效的流程和方法,却未及时予以制度化。

(三) 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上市后,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还需增强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设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四)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的要求下设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虽然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了研究,召开了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规范治理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全面的发挥出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 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一) 做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续学习法律政策的工作,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1、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的培训工作,由证券部收集、整理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

2、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3、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整改措施:根据公司实际运作,及时修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尽可能做到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各个层面、各项业务,公司员工在工作、学习时,都能够做到有制度有依、有制度可循;针对业务特点,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内控的成本和效益上取得平衡。

2、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3、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三) 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 整改措施: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3、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四)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1、 整改措施: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一步熟悉公司的业务,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加强沟通,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征求专门委员会的意见,更好的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特长,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科学决策的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3、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重新审视了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根据自查结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不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专门的电话、邮箱,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分析评议(接受评议时间将不少于15天),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程利 赵小英

电话:0755-26986749

传真:0755-26986712

邮箱:message@zowee.com.cn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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