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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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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0-02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蒋毅刚先生因事请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周含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王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逾龄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鉴于涉及公司资产原值157,601.3元的一批逾龄办公设备已老化或坏损,且已计提折旧149,723.03元,残值为7,878.27元,董事会同意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龙岗赛格电子市场新址拟增加租赁面积及装修费用的议案”

基于与龙岗赛格电子市场新址业主方的友好协商,同时考虑业主方给予龙岗赛格电子市场的相关优惠等因素,经过公司专业人员的认真研究与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龙岗赛格电子市场新址增加3400平方米租赁面积及增加人民币160万装修费用。相关龙岗赛格电子市场经营场所变更的事宜详见2010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和费用报销暂行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实物)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600万元续借款的议案”。

2009年9月7日,为了支持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沙新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格”)之物业——长沙新兴大酒店的整体改造及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批准,本公司向长沙赛格提供了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从2009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24日),借款利率为5.5755%(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长沙赛格以其所拥有的物业长沙新兴大酒店(评估价值为1.53亿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本公司。(详见2009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目前长沙赛格公司董事会半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经营团队均由本公司派出,本公司对长沙赛格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由于长沙赛格电子市场自2010年1月1日开业伊始,即受到长沙地铁施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市场培育难度加大,培育周期延长,市场收入比预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截至目前,长沙赛格已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归还了本公司本金人民币400万元。

长沙赛格董事会同意继续以向股东借款形式续借人民币3,6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由于长沙赛格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余两家股东注册地均在香港,一方面,受国家外汇管理限制;另一方面由于该两家股东对长沙赛格不存在控制关系,因此本次续借款该两家股东将不提供资金。

长沙新兴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备注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46%注册地:深圳
金弘集团有限公司40%注册地:香港
华亚管理有限公司14%注册地:香港

(注:本公司与金弘集团有限公司及华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咨询,其余两家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了继续支持长沙赛格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充分利用本公司的富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处于培育期的长沙赛格电子市场的正常运营,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3,600万元续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5.5755%(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长沙赛格仍以其所拥有的物业长沙新兴大酒店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本公司。

对此,本公司独立董事蒋毅刚、杨如生、周含军对该项借款事宜一致认为:长沙赛格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借款期限一年,借款的年资金占用费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同时继续将长沙赛格所拥有核心物业——长沙新兴大酒店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本公司,相关程序及措施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和风险的控制。鉴于公司对长沙赛格的实际控制能力,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笔借款风险较小。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力夫先生对该项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向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600万元续借款事宜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程序及措施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和风险的控制。鉴于公司对长沙赛格的实际控制能力,本人认为该笔借款风险较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附件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4.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5.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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