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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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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0-008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3月11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梁国坚先生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友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10年3月1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国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梁董事长提议公司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分离制度,这样可以使董事长致力于公司的长远规划与战略管理,总经理致力于带领经营管理层按董事会确定的战略目标高效运营,职责更加清晰,治理结构更加合理。为此,梁董事长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梁国坚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高友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友志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建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何建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建农先生的简历附后。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若晨、张雄斌、张志浩,对公司董事会2010年3月15日召开的六届二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高友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何建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聘任高友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建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经审阅高友志先生和何建农先生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简历

 高友志,男,汉族,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宁化工集团公司车间技术员;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处项目经理;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处处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兼投资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建农,男,汉族,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夸克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研究经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策划经理、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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