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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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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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期间任意30天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