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9年5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未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付租金,详情请见2009年5月22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09-26)。为便于先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近日本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同意本公司撤回起诉。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