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1日,公司收到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辽宁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辽科发【2009】33号),本公司及下属中捷机床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辽宁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6月17日,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0921000035和GR200921000047,认定有限期3年(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按照相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中捷机床有限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