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从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获知,目前正在筹划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计筹划中的重组事项难以保密。为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6月30日9时30分起停牌。
自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积极推动资产重组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发布实质性进展公告或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
本公司承诺,自停牌之日起30天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逾期未能披露,公司证券将自动复牌。公司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