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09年6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在李聚文、李兵、陈丽娟、周国强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续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2008年7月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贷得的1亿元资金的同时,继续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贷款1亿元,保持公司贷款规模不变。本次继续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年利率3.51%左右,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40%,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