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一项提案被否决,不存在修改提案的情况。被否决的提案是: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补贴5.12地震灾区捐赠款项的议案。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于2009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大会于2009年5月16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9040.134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请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每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批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2、批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3、批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4、批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5、批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981,750.6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398,175.06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75,796.4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7,159,372.03元。
本年度拟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27,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3,665,6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63,493,772.0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补贴5.12地震灾区捐赠款项的议案;
同意0.0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8%;反对为56.94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2%;弃权为0万股。
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833.5万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鸣先生持有的149.6783万股公司股份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7、关于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040.134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毛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国栋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四川国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