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余子权先生主持,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郭锦凯、全奋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60670.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70.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70.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70.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69.5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60669.5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运作情况,拟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为:
现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3 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情况:
同意60670.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63,819,31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56,718,835.48元,减派发2007年度现金红利83,476,220.50元。200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09,423,479.92元。为应对经济危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200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表决情况:
同意60663.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669.5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情况:
同意119.7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注:关联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报告书》。
表决情况:
同意60670.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锦凯、全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2009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