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蓝星清洗 公告编号:2009-022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通讯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5月15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九名,实到八名,独立董事王国强先生出差未参与会议,也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陆韶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鉴于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发展及原有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扩至16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需要,将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出资认缴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后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98%增至99.33%。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鉴于杭州水处理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增加注册资本3,097.47万元,本公司以现金作为出资认缴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后杭州水处理注册资本由6,402.53万元增至9,5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上述对子公司增资行为未超过董事会权限,也不属于关联交易,故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蓝星清洗 公告编号:2009-022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增资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与控股98%子公司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在北京签署了《增资协议》,鉴于蓝星东大经营发展及原有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扩至16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需要,将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作为出资认缴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后蓝星东大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98%增至99.33%。
(二)增资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与控股100%子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水处理”)在北京签署了《增资协议》,鉴于杭州水处理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增加注册资本3,097.47万元,本公司以现金作为出资认缴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后杭州水处理注册资本由6,402.53万元增至9,5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对子公司增资已经本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八名,以8票同意,○票反对、○弃权通过该议案。同时此次对子公司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上述对子公司增资行为未超过董事会权限,也不属于关联交易,故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蓝星东大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淄博高新区309国道以北、热电厂东邻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王继文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聚醚多元醇、环氧丙烷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
7、相互关系:本公司持有蓝星东大98%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二)杭州水处理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一路50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郑根江
5、注册资本:人民币6,402.53万元
6、主营业务:膜分离技术开发,分离膜及器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评价咨询,环境评价咨询,分离膜性能检测,水质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
7、相互关系:本公司持有杭州水处理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蓝星东大方式
1、增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向蓝星东大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98%增至99.33%;
2、增资用途:鉴于蓝星东大经营发展及原有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扩至16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需要,上述增资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扩设,7,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蓝星东大聚醚多元醇装置扩建情况:
蓝星东大原有聚醚多元醇装置为10万吨/年生产能力,现拟扩建至16万吨/年生产能力,该项目扩建总投资额10,99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570.58万元,流动资金1,423.26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一年。
聚醚多元醇为蓝星东大主营业务,系化工新材料产品,为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亦属于公司积极发展的与TDI相关的聚氨酯产业链业务。其生产规模的扩大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聚氨酯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发展。
3、经营情况:截止2009年3月31日,蓝星东大总资产57,506.21万元,负债47,575.61万元,净资产9,930.60万元,无或有负债,营业收入18,536.77万元,净利润87.75万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09)第4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总资产54,849.09万元,负债45,006.25万元,净资产9,842.84万元,无或有负债,营业收入93,829.14万元,净利润2,749.96万元。
(二)出资杭州水处理方式
1、增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3,097.47万元人民币向杭州水处理增资,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9,5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2、增资用途:鉴于杭州水处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增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经营情况: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子公司总资产23,732.94万元,负债17,466.74万元,净资产6,266.20万元,无或有负债,营业收入1,914.16万元,净利润-201.33万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09)第369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总资产24,434.94万元,负债18,091.59万元,净资产6,343.35万元,无或有负债,营业收入12,954.06万元,净利润21.62万元。
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蓝星东大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公司与蓝星东大
2、增资金额:蓝星东大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认缴出资:公司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认缴出资的价款存入蓝星东大指定的银行账户,认缴蓝星东大全部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定价政策: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09)第412号《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
6、违约条款: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在本协议签署日存在实质性的不真实或不准确之处,则该方即属违反了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任何非违约方均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已违反本协议并且其应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违约作出补救;
7、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8、生效时间:2009年5月18日
(二)公司与杭州水处理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公司与杭州水处理
2、增资金额:杭州水处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97.47万元
3、认缴出资:公司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认缴出资的价款存入杭州水处理指定的银行账户,认缴杭州水处理全部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定价政策: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09)第369号《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
6、违约条款: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在本协议签署日存在实质性的不真实或不准确之处,则该方即属违反了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任何非违约方均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已违反本协议并且其应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违约作出补救;
7、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8、生效时间:2009年5月18日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分别与蓝星东大、杭州水处理签署《增资协议》,其中:通过蓝星东大主营聚醚多元醇装置的扩建及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业务规模;通过杭州水处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的竞争能力。故此次公司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增资行为的进展及变化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相关信息公告。
七、备查文件
1、蓝星清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蓝星清洗与蓝星东大签署的《增资协议》;
3、蓝星清洗与杭州水处理签署的《增资协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于北京审字(2009)第412号《审计报告》;
5、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审字(2009)第369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