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18日
2.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公司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庞江华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2,3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27,551,103.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91,327.61。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19,132.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586,524.01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的27,774,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184,718.86元。
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3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送现金8,332,2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08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了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殿波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2008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波、徐虎
3.结论性意见:万力达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万力达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09]048号)。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