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156,035股,占总股本的2.29%。
2、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2股股份的对价。
(2)公司以经审计的2005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以截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7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6.53元(不含税)。加上自身应得红利,流通股股东合计每10股获得14.10元(含税)(除红利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际得到13.34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2006年6月16日。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6月2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5、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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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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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7、内部职工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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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8.高管持股 |
94,419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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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19 |
0.02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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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17,775,626 |
29.51 |
9,156,035 |
108,619,591 |
27.21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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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普通股 |
281,390,274 |
70.49 |
9,156,035 |
290,546,309 |
72.7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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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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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其他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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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81,390,274 |
70.49 |
9,156,035 |
290,546,309 |
72.79 |
三、股份总数 |
399,165,900 |
100 |
|
399,165,900 |
100 |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9,156,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
2、在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后,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和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2006~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在现代投资2006~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现金分红议案投出赞成票(该分红议案中利润分配金额分别不低于现代投资2006年、2007年2008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60%)。2006年-2008年,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151683042元、319332720元、309752738.40元,均为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于2007年6月28日获得部分解禁流通,数量为19,958,295股,剩余的限售股份(计9,156,035股)未以其为标的与任何人签署任何转让协议,该等限售股未发生转让。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
数量(股) |
本次上市交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9,156,035 |
2.29% |
9,156,035 |
2.29% |
0 |
股份性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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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数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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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持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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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7,681,207 |
29.48 |
9,156,035 |
108,525,172 |
27.19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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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
0 |
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1 |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29,114,330 |
7.29 |
19,958,295 |
5 |
9,156,035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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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2007年6月27日 |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19,958,295 |
5 |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现代投资限售股份持有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现代投资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