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函。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2009年2月7日到期的股改限售股份227,943,839股继续锁定12个月(2009年2月7日至2010年2月7日)。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名称: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A座)
注册资本:743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锦平
经营范围:集团内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医药信息咨询服务;玻璃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工艺美术品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794.3839 |
45.23 |
限售期限2006年2月7日至2009年2月7日 |
合 计 |
22,794.3839 |
45.23 |
|
3、追加承诺股东已披露的历次减持情况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锁定期限(年) |
延长锁定期限后的限售截止日 |
设定的最低减持价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股改限售股份 |
22,794.3839 |
45.23 |
2009年2月7日 |
1 |
2010年2月7日 |
无 |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限售股东追加承诺的披露工作,及时监督和督促限售股东遵守承诺。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