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8—5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12月25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授权董事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尹家绪、徐留平、张宝林、邓智尤、赵鲁川、王晓翔、王重生、马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今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网上的《关于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52)。
2、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因夏冬林先生和文宗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邓腾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现公司补选彭韶兵先生、陈重先生、王晓翔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彭韶兵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3、关于处理2008年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根据公司2008年固定资产盘存情况和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已无法使用的原值为10,862万元,净值为3,254万元的机器、动力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报废处理。
(此页无正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08-5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和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对2008年度日常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作出了预计。由于公司部分采购、销售实际情况与年初预计时发生了改变,导致和部分关联单位2008年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原预计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预计金额进行增加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原预计2008年发生金额 |
现预计2008年发生金额 |
增加预计后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采购 |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3,807 |
7,707 |
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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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 |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0,341 |
17,441 |
13.52% |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向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由于08年采购业务模式由委托加工变为直接采购,需要对年初预计额增加调整。
公司向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元催化剂,年初预计采购国产三元催化剂,但由于国家排放标准法规要求提高,国Ⅲ标准提前实施,公司实际执行时采购了进口三元催化剂;此外,原主供应商德尔福的供货额度转由重庆万友主供。故需对原预计采购金额进行增加调整。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向重庆长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由于08年业务增加较快,需对原预计采购金额进行增加调整。
公司向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汽车发动机,由于长安铃木公司需求发生变化,需对原预计销售金额进行增加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
河北省定州市 |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王重生 |
3,000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销售、零部件制造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赵德恩 |
15,000 |
重庆长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李恩奇 |
4,745 |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 |
汽车制造、销售 |
合营企业 |
徐留平 |
19,000
万美元 |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零部件供应、汽车销售服务等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名称 |
关联人 |
签署日期 |
协议主要内容 |
交易价格 |
协议有效期 |
2008年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及材料订单 |
各关联方 |
2008年初 |
汽车零部件采购 |
具体实施合同约定 |
1年 |
2008年零部件及材料基本合同 |
各关联方 |
2008年初 |
零部件及原材料销售 |
具体实施合同约定 |
1年 |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于2008 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尹家绪、徐留平、张宝林、邓智尤、赵鲁川、王晓翔、王重生、马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服务涉及到的交易金额增加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交易价格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交易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⒊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