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中恒星金属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本年累计数误写为本月数,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数据为:主营收入59,618,042.32元,实现利润总额3,863,538.16元。
现更正为:主营收入169,510,919.57元,实现利润总额10,053,851.33元。
本公司由于上述差错和疏漏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