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王慧女士转来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1728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我公司原股东上海天渡商务有限公司名下的20,000股“上风高科”股票归王慧所有,上海天渡商务有限公司应协助王慧至相关部门办理上述股票过户手续。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08年2月29日收盘,王慧女士持有我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股,占上风高科总股本的0.01%。王慧女士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上海天渡商务有限公司垫付对价偿还义务,遵守原上海天渡商务有限公司在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所有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