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月28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控股”)的通知,泛海建设控股于2008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8号《关于核准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会同意豁免因泛海建设控股认购本公司发行380,366,492股A股,而应由泛海建设控股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