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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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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股票代码:60082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79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182号

    联系电话:0451-8462485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7月29日

    特别提示

    1、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2、建材集团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三精制药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三精制药的股份。

    4、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持股变动需在取得下述条件后方可进行

    (1)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国资委的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取得证监会豁免哈药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决定。

    如上述两项约定之条件有任何一项未取得或成就,则该协议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

    5、本次持股变动后,哈药集团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的三精制药的股份比例将从46.07%增加到74.8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哈药集团应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哈药集团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如果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本次持股变动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进行。

    6、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建材集团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建材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哈药集团: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三精制药:指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指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哈尔滨市国资委: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持股变动、转让股权:指哈药集团受让建材集团持有的三精制药111,150,000股国家股(占三精制药总股本的28.75%)

    《股权转让协议》:指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于2005年7月28日签署的,关于将建材集团持有的三精制药111,150,000股国家股转让给哈药集团持有的协议

    元: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79号

    注册资金:33,222万元

    控股股东:哈尔滨市国资委

    注册号码:2301001002978(1-1)

    企业代码:73134600-5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水泥等建筑材料及金属材料和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新型

    建材,建材机械,建材包装材料的科研,设计、供应和销售为集团成员单位代购和储运生产所需原材料,代销产品,维修生产设备和加工设备配件。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方式:0451-84624854(电话、传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建材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市国资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人员的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丁鸿利 总经理         230105500201291 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否                               

    徐学江 办公室主任     230102461108131 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否                               

    刘戍昆 生产管理部部长 230105480902051 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否                               

    刘欣   经财审计部部长 230102621212072 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前建材集团持有、控制三精制药之股份的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建材集团持有的三精制药的股份数量为111,150,000股,持股比例为28.75%,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变动性质:减少

    变动股数:111,150,000股

    变动比例:28.75%

    性质变动情况:建材集团将所持有的三精制药111,150,000股国家股转让 给哈药集团,转让后该部分股权变更为法人股。

    (三)本次持股变动后建材集团持有三精制药之股份的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后,建材集团不再持有三精制药的任何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后三精制药的股权结构图示

    如本次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所转让的股权完成过户程序后,三精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1、建材集团本次向哈药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三精制药的股份数量是111,150,000股,转让股份占三精制药总股本的28.75%。

    2、本次转让股份的性质是国家股,转让完成后相应的股份将变更为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是1.55元,转让总价款是17,228.25万元。

    4、股权转让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具体为:转让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哈药集团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5、《股权转让协议》签约时间:2005年7月28日。

    6、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国资委的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取得证监会豁免哈药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决定。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上述第(1)、(2)项约定之条件有任何一项未取得或成就,则该协议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

    除上述条件以外,本次持股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亦未签署任何其他补充协议,或者就股权行使存在任何其他安排。

    7、《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以上述第6条之(1)、(2)两项条件全部成就之日中最晚日期为生效日期。

    (六)建材集团作为出让人需披露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建材集团将不再拥有任何三精制药的股权。在转让股权前,建材集团对哈药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相关调查情况如下:

    1、哈药集团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哈药集团成立于1989年5月13日。2005年7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哈药集团已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批准,哈药集团注册资本由4.3681亿元变更为37亿元,其中哈尔滨市国资委的出资额为16.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3.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中信资本冰岛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8.3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2.5%;华平冰岛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8.3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2.5%。

    哈药集团目前有员工2万余人,是全国5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公司融医药制造、贸易、科研于一体,主营业务涵盖抗生素、化学药物制剂、非处方药品及保健食品、中药、生物工程药品、动物保健品、医药流通七大产业领域。共生产抗生素原料药及粉针、中成药、中药粉针、综合制剂等7大系列、20多种剂型、1000多个品种。科研开发实力雄厚,拥有一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生物工程药品、抗生素、现代中药、新型制剂等五个研究中心。哈药集团所属生产企业已通过GMP认证,主要流通企业已通过GSP认证,部分企业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哈药集团在全国30余个主要城市区建立了130多个销售办事处,并拥有120余家零售连锁药房,形成覆盖广、功能强的营销网络。部分产品打入欧洲、亚洲、非洲、中北美洲市场,年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以上。

    2、哈药集团的受让意图

    由于本次持股变动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三精制药的股份为178,112,903股(占三精制药总股本的46.07%),并为三精制药的控股股东;且哈药集团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哈药集团通过间接股权控制关系,已是三精制药的实际控制人。

    哈药集团本次受让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持有及控制三精制药的股权比例,并达到绝对控股状态。本次持股变动后,哈药集团将直接持有三精制药111,150,000股,持股比例为28.75%,因此哈药集团持有及控制的三精制药之股份将达到289,262,903股,占三精制药总股本的74.82%。

    3、债权债务及担保问题

    截止2005年4月,在三精制药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后,建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天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三精制药的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为9003.5万元(未经审计),建材集团及哈尔滨天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制订了相关债务偿还及处置的方案,并已报哈尔滨市国资委批准。按照方案,建材集团及哈尔滨天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年底之前用现金、债务转移等方式对所欠债务予以清偿。

    除上述所列债务之外,建材集团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三精制药的负债的情况,不存在三精制药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三精制药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建材集团持有三精制药股票的权利限制情况

    建材集团持有、控制的三精制药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建材集团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三精制药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的营业执照

    2、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182号 建材集团办公室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鸿利

    签署日期: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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