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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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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0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对原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22名,持股总数169,658,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方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1,696,106.66元,净利润30,578,334.5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057,833.45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3,057,833.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877,568.7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0,340,236.43元。扣除本年度实际支付2003年度股利38,366,407.3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1,973,829.13元。

    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历年都以积极的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现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了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公司将利用未分配利润投入到热电联产II期工程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04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稿)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青岛钢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限额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青岛开发投资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回避表决;罗方辉先生为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属关联法人,回避表决;实际的有效表决股数为31807582股。

    同意31807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69,658,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票样和整个统计过程由魏秀芝、吕宏专和罗书凯三名代表现场监督,结果准确。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此次表决过程由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鉴证,认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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